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「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」取得時間放寬至109年6月1日

要申請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的民眾注意!在家自行照顧者不用趕年底申請「診斷證明書」了。衛福部彈性放寬取得診斷證明時程至明年6月1日,提醒民眾明年報稅前記得申請。

今年7月所得稅法修正,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,符合衛福部公告「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」,每人每年可定額減除12萬元,且追溯到今年1月1日施行。

長照司副司長周道君表示,可申報長照扣除額的民眾主要分為四種,須檢附的證明文件分別如下:

1.聘雇外籍看護:檢附2019年底前取得之有效聘僱許可函影本。

2.長照服務使用者:檢附2019年度使用長照服務收據影本。

3.住宿型機構使用者:檢附2019年度入住累計達90日之繳費收據影本。

4.在家自行照顧者:檢附2020年6月1日前取得之「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」影本。

其中,在家自行照顧者不用趕年底申請診斷證明。周道君表示,由於第一年實施,許多在家自行照顧的民眾反映來不及預約醫院進行評估,且醫療院所也反映開立診斷證明需有一定的觀察期。因此經與財政部商討後,決定彈性放寬明年6月1日報稅截止前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,即可享有長照扣除額。

但周道君也提醒,有相關需求民眾仍須盡早前往醫療院所進行評估,以免到了報稅期仍舊「大塞車」,而錯失權益。

衛福部表示,若有長照報稅相關問題,可撥打966專線諮詢,或至長照扣除額專區查詢。
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  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66/4244290